舒城一中“藍青工程”實施方案
(征求意見稿)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,提高教育教學水平,充分發揮中年、名、優、骨干教師的傳、幫、帶作用,促進青年教師快速、健康成長,建立一支師德高尚、結構合理、業務過硬的青年教師隊伍,實現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可持續發展,學校決定實施“青藍工程”。
第二條 把對青年教師的培養,作為學校工作的重點,定名為“青藍工程”,寄托著學校對青年教師“青出于藍而勝于藍”的殷切期待。同時,也寄托著學校對骨干教師、老同志的愛戴和厚望。
第三條 為了把“青藍工程”落到實處,學校決定成立“青藍工程“領導小組。組長:王先穩。副組長:馬家桂、杜顯忠、陳愛鵬。組員:張 勇、李慶余、汪昌銀、劉 彪、鄒 琪。同時成立青藍工程考核小組。組長:張 勇、李慶余。組員:汪昌銀、劉 彪、鄒 琪。
第四條 “青藍工程”的目標。以兩年為限,定下“一年合格,兩年稱職”的階段目標,逐段考核,以引導青年教師逐級而上,不斷進取,盡快成才。最終建設一支師德高尚、業務精湛、結構合理、充滿活力的高質量教師隊伍,以實現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可持續發展。
第二章 導師與徒弟
第五條 導師的產生
1、導師的資格條件:師德高尚,敬業樂教,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,并在本學科領域具有獨到見解的教師,原則上應為學校名師。
2、具有中學高級或一級教師資格,教學成績顯著,是特級教師、各級教壇新星、骨干教師、學科帶頭人、學校公認的骨干教師或具有豐富的班主任工作經驗,所帶班級或本人受到校以上表彰的教師。
3、導師的產生由備課組、年級部推薦,教導處教科室考核,“青藍工程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,由校長聘任,聘期兩年。
4、結對子的新老教師分別被稱為導師與徒弟。
第六條 導師的職責
1、撰寫青年教師的培養、指導計劃;
2、指導青年教師掌握本學科的課程標準,指導青年教師較準確地把握本學科的教材。指導青年教師按新課標的要求規范備課,給青年教師提供必要的備課資料。每學期對青年教師的備課教學設計修改不少于三篇;
3、指導青年教師掌握本學科上課的基本要求,每學期聽青年教師指導課不少于5節,針對青年教師在上課時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;
4、指導青年教師評課。每學年與青年教師共同聽課不少于2節,聽課后共同評課;
5、指導青年教師命題。每學年指導青年教師命制單元或章節測試卷不少于一份,提高青年教師的命題能力;
6、每學年指導青年教師閱讀教育專著或學科專著不少于一部。
第七條 對徒弟的要求
1、撰寫成長計劃、總結;
2、每學期聽導師的課不少于10節;
3、每學年參加公開課、匯報課等不少于2節;
4、每學年撰寫教育敘事或教學反思不少于10篇;
5、每學年命制單元或章節測試卷不少于一份;
6、每學年撰寫教學論文或心得不少于1篇;。
第三章 培養與管理
第八條 培養目標
青年教師的總體培養目標是:一年合格,兩年稱職。
1、一年合格:青年教師需用較短的時間了解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情況,熟悉初中全部教材,了解本學科近三年高考試題。備課認真,教案完整,注意課堂知識的準確性、科學性、合理性,較為恰當的運用教學方法及電教手段,注意學生能力的培養,作業適中,批改及時。在指導教師的幫助下,能擔任班主任,管理好班級。
2、兩年稱職:師徒結對兩年的青年教師,各方面要達到稱職。課堂教學能夠達到生動性、趣味性、針對性等較高要求,能熟練進行學科教學,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。能獨立承擔各年級教學任務,能勝任班主任并較好地做好班級管理工作。具有令學生和家長較為滿意的教育教學成績,達到校級教學能手的水平,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,在學生中有較高威信,在社會上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第九條 培養措施
1、近兩年新加盟的青年教師必須同學科帶頭人、教學能手或其他教學經驗豐富的老教師結對子,拜師學藝。雙方簽訂責任合同,指導期為兩年。此責任合同一式三份,師徒及教科室各執一份,由教科室每學期考核責任落實情況。兩年期滿結業,被指導老師達到培養目標,學校對指導老師給予表彰獎勵。
2、每學年對導師和青年教師進行考核,考核的主要依據是《我的成長足跡》、聽課紀錄、命制的試卷、論文及青年教師在各項比賽中的成績等,任務完成出色的小組,將給予表揚和相應的物質獎勵。
第十條 抓落實,嚴格管理
1、學校教科室室要及時負責處理幫教活動中出現的亟待解決的問題。
2、指導青年教師制訂自我發展規劃。按照學校要求,分析自身素質和專業特長,確定發展方向;制訂措施,明確發展途徑;熟悉學校教育教學情況和教學設施,充分利用現有條件,借鑒他人,成就自己。
3、青藍工程的考核從三個層面展開,一是教學業務考核通過公開課、匯報課或教學比賽等方法進行;二是班級管理考核:由學校政教處負責組成考核小組專門進行;三是教科研能力考核:通過參與課題研究和撰寫論文的情況由教科室進行考核。
4、每學期初和學期中學校安排安排師徒集中聽課評課,
5、“青藍工程”計酬辦法
?“青藍工程”一輪期限為兩年。一輪結束時,雙方如完成了協議書上制訂的指標,學校將按有關條例對雙方實行獎勵;
?指導教師每周完成規定任務,指導一人者每周補助一課時津貼。
?規定的學期基本任務(即每學期上交的材料項),每完成一項以50元計酬。
④在教育教學方面軍取得成績,按《舒城一中教學論文、教育科研成果等項獎勵辦法》實施獎勵。
⑤年輕教師在指導老師輔導下積極進步、成績顯著者,學校將其定為重點對象進行培養,在外出學習交流、參加各級各類教學比賽方面優先考慮。
第四章 附 則
第十一條 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。
第十二條 本方案自2012年11月起執行。
舒 城 一 中
2012年11月6日